长沙筑博会 | 展馆交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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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国际会展中心

第一章:展馆交通指南


地 址:长沙市长沙县国展路 118 号(地铁 2 号线光达站西侧 300 米)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长沙国际会展中心


乘坐磁悬浮列车:从机场乘坐磁悬浮列车到达磁浮高铁站(长沙火车南站),时间约15分钟,费用约20元;再从长沙火车南站乘坐地铁2号线到光达站,步行300米到达长沙国际会展中心


乘坐出租车:距离约 20 公里,车程约 30 分钟,车费约 50 元

 

◆长沙火车南站(高铁站)→长沙国际会展中心

乘坐出租车:距离约5公里,车程约10分钟,车费约15元

乘坐地铁:在长沙火车南站乘坐地铁2号线到光达站,步行300米到达长沙国际会展中心

 

◆长沙火车站→长沙国际会展中心

乘坐出租车:距离约 13 公里,车程约 30 分钟,车费约 30 元

乘坐地铁:从长沙火车站乘坐地铁2号线到光达站,步行300米到达长沙国际会展中心

 

◆汽车东站→长沙国际会展中心

乘坐出租车:距离约 10.6 公里,车程约 18 分钟,车费约 26 元


◆汽车西站→长沙国际会展中心

乘坐出租车:距离约 28.4 公里,车程约 52 分钟,车费约 77 元

地铁:从长沙汽车西站步行至地铁 2 号线望城坡站上车,在光达站下车,步行

300 米到达长沙国际会展中心。

 

◆汽车北站→长沙国际会展中心

乘坐出租车:距离约 23 公里,车程约 40 分钟,车费约 64 元

地铁:从长沙汽车北站步行至地铁 1 号线开福区政府站上车,在五一广场站换乘地铁 2 号线,在光达站下车,步行 300 米到达长沙国际会展中心。

 

◆公交车:

乘坐 220 路或 263 路、601 区间线、917 路,在柞树塘站下车,步行约 300 米到达会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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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馆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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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参展须知

 

一、参展商报到流程

 

(一)报到时间:2018 年 11 月 19 日-21 日 08:30-17:00

(二)报到地点: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北登录厅

(三)报到流程如下:

1.必须出示的证明材料:《展位确认函》、个人身份证原件、名片; 

2.签订《安全消防责任书》;

3.办理/领取证件。

 

二、证件配置和使用

 

(一)参展证:供各参展单位的参展人员在展会期间进出展馆使用;参展商凭《展位确认函》报到时到现场“展商报到处”领取参展证,每 9 平米平均提供 2 个参展证,依次类推,其他参展人员请按“专业观众”办理证件。开展后将不办理新证件。请各参展商注意保管证件,以防丢失。


(二)展品放行条:布展及展览期间原则上所有物品只进不出,如有特殊情况,需由组委会现场工作人员在现场服务点开具展品放行条,凭展品放行条从展馆内运出或拿出展品。


(三)专业观众:

1、关注筑博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参观预登记,展会现场凭回执领取参观证。


2、在展会现场“观众报到处”登记参观信息,领取参观证。


三、大会规章制度

 

 (一)入场守则


1.所有进入场馆和在场馆的人员必须随时出示展会有效证件,根据展会公布的时间进出场馆;严禁将证件转借他人和带无证人员进馆,如有发现,一律没收证件。


2.在展馆租用期间,展会证件持有人不得进入场馆内未经许可的区域。


3.参展人员如需将受管制的、危险的、违禁的、有害的产品或动物在展场内展示或带入展馆,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得到特批的许可证;同时还须得到大会相关部门的书面同意。


(二)展位使用管理说明


参展单位不得违规使用展位,所产生的后果由参展单位负责。

违规使用展位认定标准:


1.以非参展单位的名义对外签约;


2.在展位内派发非参展单位名称的名片;


3.以任何其他方式将展位转让、转授、分包、分租给非参展单位的第三方使用;


4.参展单位向第三方收取超出正常展位费用的其他费用;


5.经“2018 中国(长沙)装配式建筑与工程技术博览会”组委会确认的其他违规转让或转租(卖)展位的行为。


对违规使用展位的单位,作如下处理:

 

(1)当日闭馆期间即对违规展位进行清场;

 

(2)没收有关参展证件;


(3)展位违规转让或转租(卖)的,取消该参展单位本届大会的参展资格,并将其列入违规名单。


(三)展品管理说明


参展展品(包括展位内摆放的产品及张贴的宣传图片、发放的资料,下同)须是参展单位或经参展单位许可由供货单位提供的产品(物品),并符合以下规定:


1.凡涉及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的展品,参展单位须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以下统称权利证书);

 

2.由供货单位提供的展品,参展单位和供货单位须在参展前签订书面展品参展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展品类别,展品参展的展位号,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条款及时效等,并附相应合法权利证书复印件),口头协议一律无效。


下列情况之一的展品,视为违规展品,禁止参展,并由参展单位承担责任:


(1)涉及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的展品,无合法权利证书(复印件);


(2)无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正本的展品;

 

(3)不能说明来源或归属的展品;


(4)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展品。


对出现违规展品的参展单位,分别给予下列处理:


1.展馆内未设展位之处的参展展品视为违规展品,组委会有权进行查处;


2.已查明确属违规的展品,由参展单位立即自行撤下,拒不执行的,予以没收;


3.不能说明来源或归属的展品由组委会予以没收;

 

4.视情节轻重,再给予下列追加处理:


(1)通报批评;


(2)取消该参展单位本届大会参展资格,对性质严重的永久取消其参展资格。


5.举报人或当事人如对处理有异议,可向大会组委会办公室申诉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申诉。


(四) 物品管理


1.大会、场馆方不接收任何运抵货物,一切托运物品的签收与付款都将由参展商自行负责。

 

2.展品拆箱后,必须将包装箱、碎纸、泡沫塑胶、木板等易燃物及时清出展馆,不得在展位内外随便存放包装箱。需寄存物品者可到现场服务租赁处办理手续,统一指定存放地点;否则,展馆工作人员有权将其直接清出馆外。


3.严禁使用展馆内的自动扶手电梯及消防楼梯搬运及存放任何展品及施工材料。


4.展会开展及撤展期间展品出馆需出示大会签发的放行条放行,并接受场馆保卫部门的检查;


凡属设备、器材类展品出馆时须大会负责人及展馆方核准后,方可办理放行手续。


5.展会期间,各参展人员应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如手机、手提电脑、提包等;每天闭馆前,要将贵重展品存放展柜和保险柜内或采取其它有效保护措施;若发生失窃事件应保持冷静,并及时报告和主动配合现场保卫人员妥善处理。


6.展馆严禁携带剧毒品、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参展,如有需要,只能使用仿制代用品进入展馆。


(五)标语及海报宣传


未经大会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搭建、悬挂任何广告。


(六) 交通、车辆管理

 

1.布、撤展期间的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现场保安部门的交通指挥,有序进场。


2.布、撤展的车辆要到指定区域装卸货物,装卸完毕后按指引离开或到指定位置停放。


3.布、撤展期间,货车可免费停放 2 小时,超时按场馆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


4.未到正式布展时间,布展车辆进入场馆范围停放,需按场馆的停车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

 

5.车辆停放在场馆范围内时,避免将贵重物品存放在车内,车上物品由车主自行保管,场馆方不承担车内物品失窃责任。司机在场馆范围内引致他人人身、车辆伤害、建筑物及设施的损坏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七) 场馆使用与秩序


1.展区内全面禁烟,凡在摊位、走廊、通道、楼(电)梯、卫生间等场所吸烟者,视情节从重处罚。


2.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拆改展馆固定设施,不得在展馆门、窗、柱子及地面打钉或凿洞、张贴各类印刷品;如有发现,将视损坏程度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3.租用区域以外的所有区域皆视为公共区域,参展单位的参展展品、广告牌、桌椅等任何物品不得占用展场的公共通道,不得摆放于展位之外。一经发现,大会有权直接将其撤离展馆。


4.未经许可,禁止摄影摄像,否则引起的纠纷由责任人承担;如有传播媒介或商业摄影人员要求拍摄,若参展商不同意,可在展位内放置禁止摄像之标志,或者自行雇佣人员来禁止拍摄。


5.所有音像宣传均不得给观众或其他参展商造成影响,不得安装高分贝音响,展位内播放声音应控制在 75 分贝以内;场馆保留决定终止任何音像演示的权力。


6.参展商及其雇员如非经邀请,请不要擅自进入其他参展商展位;不得在展场范围内滋扰参观者或者其他参展商。


7.所有商业或宣传活动只可在所租用展位范围内进行,参展商不可在其展位范围以外,如展馆内的公众地方派发任何产品目录、小册子、纪念品或同类物品。


8.为了保证各参展单位的交易秩序,维护企业的利益,不得围观他人交易;因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将追究其相应责任;非参展商严禁在展场内进行任何买卖或者宣传活动,参展商如发现此等情形,请即通知组展机构或展馆保卫部门。


9.闭馆后不允许参展人员在场馆逗留,布、撤展期间禁止 18 岁以下未成年人进入展厅,开展期间禁止 18 岁以下未成年人独自进入展厅。如因其在上述时间内进入场馆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由其监护人负全责,场馆方不负任何责任。


10.若发生燃、爆等突发事件,要保持冷静,服从公安、保卫人员指挥,尽快疏散到馆外安全区域。


(八)安全、消防管理

 

1.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各参展商应指定本展位展会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由企业现场主管领导担任,负责协助展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参展商应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有关防火管理说明,提高防火意识,加强检查、管理,消灭事故隐患。


2.展区内全面禁烟,凡在摊位、走廊、通道、楼(电)梯、卫生间等场所吸烟者,视情节从重处理。


3.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将展品悬挂在消防、配电、空调设施或天花上,违者,展馆有权要求违规者无条件立即整改;造成设施损坏或引致严重后果的,除照价赔偿外,还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严禁在摊位外摆放展品,更不得堵塞通道、疏散出入口、电梯门、电箱以及通向消防设施的过道及遮挡监控镜头;违者,展馆有权要求参展单位将物品移开,由此而引起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该企业承担。消防栓正面 1 米和灭火器周边 1.5 米范围内不能摆放任何物品。严禁围拦、占用消防栓位置;严禁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


4.馆内装修、搭建须经消防技术审核。参展单位自行装修或搭建,须事先向展会相应管理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能施工。展馆内禁止使用未经阻燃处理的草、竹、藤、木、泡沫、可燃塑料板、可燃地毯、布料等物品作装修、装饰材料。 场馆展位装修以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系统的正常运行。所有展位装修不能以任何形式封顶。


5.电器设备的安全防火规定参照《用电管理说明》执行。


6.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进入展区。严禁将烟花、爆竹、汽油、酒精、天那水、氢气等以及可能威胁展馆安全的物品带入馆内。易燃易爆的展品只能使用外包装作代用品。若展位施工或展品现场演示确需要以上物品时,须提前报请场馆保安部审批;经批准后,须委派专人负责管理,以确保安全。


7.包装材料要及时清出馆外:为保障消防安全,各参展单位使用的展品包装箱,包装填充物等杂物,必须及时清理出馆,严禁将其存放在摊位内、柜顶、板壁的背面或其它隐蔽的地方。


8.认真做好闭馆前的清场工作,确保闭馆期间安全。清除易燃杂物、火种及其它火灾隐患。关闭展位电源。


9.本规定如有疏漏之处,以《消防法》为准。


(九)未尽事项按照组委会相关规定及《长沙国际会展中心服务手册》执行。


四、特装、标准展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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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准展位说明:

◆标准展位定义

1.定义:由组委会负责搭建,采取与国际标准展位相同或不同制式、材料与风格进行统一

装修的展位。

2.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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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展位的配置


中英文楣板、两面或三面围板、地毯、1 张洽谈桌、2 把折叠椅、两盏 100W 长臂射灯、一个 220V 插座(500W 以下非照明用电)。

 

◆标准展位管理说明


(1)楣板上的展商名称根据展商提交的楣板信息内容制作。

 

(2)标准展位的楣板颜色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3)除基本设施外,展商如需租用其他设施,可与现场服务处联系,费用由参展商承担;


(4)未经组委会准许,展商不得对标准展台结构做任何改动或添加,以免展台设施破坏或造成安全隐患,如需变化或添加请与现场服务台联系,费用由展商承担。


(5)标准展位(含标准改装展位)严禁安装自带照明灯具,严禁将插座作为自带照明灯具的电源;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源插座须严格在所允许的最大容量500W内使用,不得插接超

出允许容量的电器设备,严禁自带插座板串接使用,违者将视为对安全供电构成隐患而予以查处。


(6)展会配置安装于展位上的所有用电设施设备,参展单位不得随意拆除或移位,更不能带出展馆。

 

(7)禁止在展板及铝材上钻孔、钉、刮;禁止在展板上贴双面胶或涂画;禁止私自拆改展位。

 

温馨提示:如需粘贴海报等物品,可使用透明胶带粘贴在KT板上。


特装展位 布、撤展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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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展位 参展商布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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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展会服务指南

 

一、展架展具租赁服务

 

组委会委托湖南新展博会展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本届展会的展架展具租赁服务。如果您需要租赁服务,请您仔细阅读本节,若有不明之处或其他特别要求,敬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一)主场服务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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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及开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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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荐物流服务商


根据与组委会的协定,成都纵连展会物流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负责本届展会的物流运输工作。为展会提供展品的运输、仓储、现场装卸以及境外展品的清关等服务。 为使您的参展物品能安全、顺利、及时的运抵参展地——长沙国际会展中心,请您认真阅读本《展品物流指南》,若有不明之处或其他特别要求,敬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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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费方式


请参展商在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成都纵连展会物流有限公司有关费用。所有展品运费须在展览会闭幕前结清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出馆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由参展商自行承担。

 

四、其他事项


1. 展商必须自行对展品的现场操作(包括装、卸、开、装箱及吊装等事宜)安排指导和监督;否则,纵连公司将无法提供以上服务。


2. 保险:为维护展商的权益,纵连公司提醒参展商安排适当的全程保险.展品如有损坏,纵连展会物流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负责提供商务记录,并协助理赔事宜。若参展单位未投保,展品在搬运过程中由我公司责任造成的损坏,纵连公司与参展商协商进行赔偿(最高赔偿额为该件展品装卸费的 5 倍)。纵连公司可为参展单位代办保险,但保险费用由参展商自理。保险费收取标准:按投保总金额的 5‰收取。

 

五、遇大型展会需办理《货运车辆通行证》,详见《交通组织方案》。


第四章 特装展位布撤展管理说明 

 

一、特装展位说明

  

特装设计和搭建须遵守本手册及《技术指南》和场馆施工安全规定。


  所有特装展位必须审核施工图、缴纳特装布展施工管理费、特装展位清场保证金、电源使用费(含押金)。特装展位清场保证金由必须搭建商缴纳,其他相关费用由搭建商代收代缴,主场服务公司不收取特装展位参展商任何费用,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场施工。


(一)单层展位特装布展:搭建高度限 5.5 米以内。


(二)双层展位特装布展:二层展位搭建面积只限于展位地面面积的 1/2 以内,搭建高度限5.5 米以内。


    1.用料与用电:搭建双层展位的承重结构须采用钢材搭建并做好防漏电保护接地,装饰材料必须采用符合消防要求的阻燃材料,电器部分须严格按照用电要求施工;


2.灭火器配置:由于搭建双层展位遮挡了消防喷淋,为确保安全,一层展位必须自行配置悬挂式 6 公斤干粉灭火器,每 20 平方米配置一个,20-40 平方米配置 2 个,依次类推;

 

3.凡搭建双层特装展区,第二层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方能摆放展样品,以及进行业务洽商谈,以确保安全:


(1)必须由具有结构设计资质的建筑设计院(室)出具详细的施工图纸(包括结构、节点等图),在图纸上标明设计恒载及活载值,设计恒载及活载的总和不得超过展厅的核定承载值,并加盖设计院(室)的出图章;


(2)展位所摆放的展样品及洽谈人员的总重量和单位面积均不得超过施工图纸所标注的总活载值和单位面积活载值。搭建的第二层展位每 2 平方米范围内洽谈人员不得超过 1 人;

 

(3)搭建的第二层展位严禁使用任何电热器具;


(4)搭建的第二层展位严禁开展公安和消防部门认为不安全的其他活动,不得从事任何演示活动;


(5)所有双层特装展位的施工图纸,需经审核并正式批准后方可施工;


(6)展会保卫部门安排保安人员不定时巡查双层展位,如发现参展单位违反以上规定,擅自摆放超重展样品或人员过于密集等,将提出警告,必须立即整改;对不服从管理、造成安全隐患的,即时清理展品,封闭二层,并予通报批评。如因违反规定而造成坍塌事故的,将要求赔偿展会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特装展位使用的材料及造型:必须在进馆前做成特装展位的半成品,进馆后予以组装搭建,严禁参展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场馆内使用原始材料以及电刨、电焊等方式作业加工搭建。

 

(四)特装展位用电申请:


布展及开幕期间,各特装展位,凡需接装施工、使用表演机械动力用电、增加展位照明灯具及使用传真机、电脑、打印机、电视机、电冰箱、灯箱、霓虹灯等用电设备,不论功率大小,一律须先办理用电申报并缴纳相关费用。由展馆派电工接电,任何人禁止私自接装。


 

出于用电安全及接电方式考虑,长沙国际会展中心规定特装展位必须租用展馆电箱并缴纳相应的电费及电箱押金,禁止自带电箱进行安装。已安装电箱的安全管理工作自交付使用时起至撤展退电箱押金时止由施工单位负责,期间如该电箱发生损坏,所有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视损坏情况扣除相应的押金。 如提前申报的电箱规格与现场实际使用的电箱规格不符时,则需补交或退回提前申报电箱与现场实际使用电箱的电费差价(见附件 5 第 49-52 页) 。


(五)布展车辆管理:


布展车辆进场时间:11 月 19 日-21 日  8:30-17:00 所有展品及其装卸车辆必须经指定门口进出,所有装卸设备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内作业。

 

(六)特装布展要求


1.所有特装展位的设计与布展,其垂直正投影不得超出预留空地的范围;


2.特装承建单位对所有已通过审批确定的报审内容,一律禁止自行更改;如确需更改的,须经组委会审核。对擅自更改的,展馆有权不予供电,并给予警告及处罚;

 

3.特装承建单位施工须严格按图进行,不得超出施工许可规定范围,并随时接受展会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一经发现布展单位超出规定范围施工,管理人员可口头警告直至取消其施工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该施工单位负责;

 

4.布展期间使用的展样品拆箱后,碎纸、泡沫、木屑等易燃包装务必在展会开幕前及时清理出馆外,包装箱请存放至场馆指定位置(场馆架空层)其它严禁将其存放在展位内、柜顶或展位板壁背后,如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6.特装展位的电气部分由各参展单位委托的特装承建单位负责安装和维护。施工时,涉及到场馆消防灭火栓的展位,应留出 1.5m 以上的安全距离,并不能覆盖和封闭,以便紧急情况使用消防栓;


7.配备设置有 30mA 漏电保护器的配电开关箱(自带或租用),要安装在展位明显和安全的位置,便于操作和检查,电箱内总开关额定电流值应与申报用电的开关电流值一致,禁止超出申请用电的电流值,否则视为少报多用;



8.特装展位送电前须作安全检查,特装承建单位电工应先自检:隐蔽电气部分封闭前,应主动联络展会电工协助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展位,展会电工不予送电;


9.所有增加用电应办理申请手续,向展会租用电气设备,由展会负责安装维护;


10.电线须选用 ZR-BVV(难燃双塑铜芯电线)和护套电线。禁止使用花线和铝芯线;


11.三相负荷超过 20A 电流的非机械动力用电,应设分开关分级保护。单相负荷超过 16A电流,应采用三相电源设计,并三相平均分配展位负荷;


12.特装展位的施工和维护工作由特装承建单位负责,相关的组团单位和参展单位负责监管。


(七)特装展位退电箱押金及特装展位清场保证金流程:


1.参展商于撤展时,由展馆电工负责检查该参展单位展位电箱及统一拆除,如无任何损坏则全额退回押金,如发生损坏则视情况扣除相应电箱押金;


2.展位清场完毕后,由主场服务公司各馆馆长检查该参展单位展位撤展情况,如清洁完毕则由馆长在“展台撤场验收单”上签名确认,搭建商凭此签名确认的“验收单”于展会结 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退押金;如清洁不完全则视情况扣除押金。



附:特装展位报馆图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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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发布时间:2018-10-08
来源:中展通
TAG:建筑,建博会,长沙
摘要
长沙国际会展中心第一章:展馆交通指南地 址:长沙市长沙县国展路 118 号(地铁 2 号线光达站西侧 300 米)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长沙国际会展中心乘坐磁悬浮列车:从机场乘坐磁悬浮列车到达磁浮高铁站(长沙火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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